泉水从高处的山间穿行而过,最终潺潺落入红叶岭中,致使此地的地面上常年积蓄着两尺来高的“湖水”,总面积大约有六七百亩的不止。 红叶林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因为此地遍地长满了类似地球红桦树一样的古木,名为赤华木。每逢秋季,这些古树的叶子会红的好似升腾的焰火,在湖面的倒映下仿佛天地都被装裱的一片赫赤。 数十年前,曾有儒门修士在一个深秋的午后偶尔路过此地,见到此情此景当即诗兴大发,提剑便留下了一首四律,至今还镌刻在红叶林东侧的古亭上。 “丹霞披干映寒空,绛衣裁就玉骨同。 三丈不沾尘俗色,独向霜天写秋红。” 只可惜,红叶林虽风景秀美,但周遭却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天材地宝。 再加上这里距离四方城足有数十里,是以此地平日里很少有修...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