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人们的情绪混乱,震惊、钦佩、崇敬、愤怒、崩溃……你听到数不清的议论声,有现场的,也有屏幕外的面孔。 说着“怎么可能,天方夜谭”“绝对不可能,这是开玩笑”“太好了,我最喜欢的都是同一个人”“杀了我吧,这一定是噩梦,不!”“我果然最爱的是老板”……之类的话。 对此,你选择无视,想到那个让人厌恶的人,风随,她对这个世界无比了解,知道怎么让你存在。 第一次伪造身份时,是边境佣兵团的团长,或许这让她看到某些东西,所以刻意引导你创造新的身份。 每个都是全新的开始,不是对照组,也不是恶毒炮灰,当所有身份指向本该消失的作为炮灰的你,当你和这片土地的生命脉络共同流淌时,当你成为这座世界生命树的一部分,你就没法消失。 ...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