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长篇居然是四年前了吗!天啊果真是岁月如梭,四年改变了好多事啊…… 四年前的朋友们,你们还在嘛(弱弱的问) 如我一开始说的,这本书其实是我自己的故事,我在小学时遇见了这位人见人爱的班长殿下,在那尚不懂爱的年纪稀哩糊涂就喜欢了他七年,时至今日再回头看真的觉得自己真勇敢qwq 嗯我也是真的喜欢他喜欢得很明显,我觉得他根本就知道只是纵容我这样,于是脑洞大开: 他会纵容,是不是代表他当时也喜欢我? 于是便有了春色这本书宝宝了哈哈哈哈~这也是我第一次用回忆穿插的方式写作,除了讲述我自己对于爱的定义,也透过思薇身边的人诉说了现在这个时代的爱,我尽量不去评断角色们认为的爱,而是用思薇疑惑的反应表达我对他们口中的爱的不解与困惑。...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