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力,有点超出自己的想象。 “老金,你小子可以啊!” “小鬼子这点老底,让你摸的明明白白的?”李易拍了拍金队长的肩膀夸赞道。 有能力的人,才配得到认可。 在李易这里,金队长升级为老金,这就说明,他距离李易更进一步了。 被李易这么称赞一番,金队长脸上也是洋溢着笑容。 他也不卖关子,如实回答道:“变色油墨是岛国从汉斯国的巴斯夫化工厂进口的。” “至于印钞用的专用纸张,则是从白头鹰国的克兰造纸厂进口的。” 说到这里,金队长惋惜的说道:“我也只能打探到这些消息了,变色油墨和纸张的具体型号,实在是难以打听的到。” 金队长打探到的消息,对于李易来说,已经足够了。 ...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