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但字迹还算清晰。那是这片区域的布局图——用粗糙的线条勾勒出街道的走向,标注了几个主要地点:路德维希精神病院、中央广场、旧钟楼、市场,以及一条标注为学校的虚线。 格林看了片刻,记住了路线,然后他低头看了看自己。 衣服上沾满了暗色的液体和灰尘,有些地方已经干涸结块,有些地方还是湿的。裸露的皮肤上同样斑驳不堪,血迹从指缝间渗进去,形成一道道深色的纹路。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铁锈和腐败的混合气味,齿轮的干扰正在慢慢减弱,这个味道现在他自己都觉得刺鼻。 “……不行。” 格林说,他要去找爱丽丝。不能这样一身脏兮兮地去见她。不能让她看到自己这个样子——满身是血,像刚从屠宰场的碎肉堆里爬出来。 他需要清理一下,但清理需要钱。...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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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