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张彦瑾主动提起马镫和马鞍, 心下对张彦瑾越发满意。 张彦瑾也不会卖关子,他闹出这么大的声势,可不仅仅只是为了一时玩乐赢得球赛的,于是,他站起身道:“王爷,观古今大小之战术, 无论是步兵,战车都没有骑兵有优势,骑兵疾驰,速度迅捷,让敌人措手不及,可骑兵却也有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骑兵双腿需紧紧夹住马肚才可勉强稳住自己的身体,这样一来,骑兵的体力和精力都会被大大的消耗掉,更有甚者,他们一不小心就会从马上摔落, 而这些都是不必要的。” 正说着,他拿起图纸, 指着上面的马蹬和马鞍给晋王看:“可若是有了这两样东西, 那么骑兵的劣势则会被大大的削弱掉, 他们可以专心对付敌人,奔驰的速度也比以前快许多!” “确实如此。”晋王点点头赞许道。 张彦瑾看...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