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我第一本万均的小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所以想了想,觉得大抵还是应该说点什么的。 这本书属于典型的高开低走,我分析了下,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前期靠玩梗、段子撑住了局面,而且读者对于前期剧情的进展要求没那么高,可以慢慢来。 而到了中后期,由于缺乏完整的大纲,剧情开始变得复杂,多条支线交汇,越来越难以处理。 好在,我还是将它完本了,从书友的评论来看,应该也不算太敷衍。 怎么说呢,谢谢大家的包容。 这本书对我很重要,不光是它让我有了稳定的收入,可以开启全职作家的生涯,也让我探索了一些,我能走的路,和能写的风格。 当然这本书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布局、结构、剧情掌控等,都有不少问题...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