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下头,脑海中浮过这样一幕光景: 漫天飞雪,满地霜流。 他印象中的北荒大概就是白,是那种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白,是那种看久了就足以让人忘记一切的白……天地皆白。 除了白以外还要有城,是那种巍峨矗立的巨城,很古老也很残破。那高高的城墙能抵御城外洁白世界的一切危险。 城墙之内,则是人间。 北荒的人间,不繁华,却充满烟火气。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那些年吃过的东西。 而他眼前的这座巨城…… 想到这儿,赵扶摇又抬起头眺望远方。 夜色幽幽。 月华皎皎。 黑暗与银白交织融合的世界里,群山的尽头矗立着那座合金巨城。巨城周围没有任何东西存在,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