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待的想去吸收的一抹晨光。 虽然隔着一层帐篷,可她清晰地感受到那丝曦光对她的诱惑,那是一份让人上瘾的美味。 她有些惊讶,但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妖精。 那诱惑于她,相当于一道味道还不错的菜,虽然喜欢,但也不是非吃不可。 不过她对此还是蛮好奇的,妖精传承记忆,她在农场时已经把它反反复复看过五六遍了。 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便是“清晨第一丝光明”,原句是这样形容的“当清晨第一丝光明降临人间,妖精畅快的欲生欲死,胜于人类大烟的亿万倍。有妖曾生无可恋说,若无第一光,吾宁死。” 她轻轻的拉开帐篷,灵活穿梭于森林中。 妖精眼力惊人,眨眼间,曲妖妖对比了上千棵树。 最后她停在一棵白杨树下,有十人合抱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