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 入行断断续续快两年,这却是我第一本正了八经完结的小说,没有断更,更没有太监,哪怕中间无数次想摆烂不写了,但是还是硬着头皮写完了,给书画上一个句话。 说说本书,事先没有做足准备,凭着一个点子,就匆匆动笔去写,然后不出意外崩文了。 崩文之后,除了写着痛苦,就是觉得很对不起一直追书的可爱读者们,总感觉我在写垃圾,逼着你们看垃圾。 但是为什么要写完? 原因有三: 一:开始入行,想着逃避就业,后面越写越喜欢,所以姑且算一直坚持了下来。 之前没有好好完结一本书,这本是执念,也是未来对自己的要求。 把写的每本书都有个完整的结局,尽管他并不完美,但是既然开写,他就值得拥有一个结局。...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