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还挺多。 首先,这本书写了挺久了,大概两年零十几天的样子。 说实话,两年写了一百万字……惭愧到汗流浃背呀~ 中间因为很多因素,断更过很多次,其中最长的应该是上次吧,断更了三个多月。 但最终还是打赢了复活赛(嘻嘻‘-’)~ 想过很多次要不写这本书了,但还是因为心中那个执念吧,想着有始有终,就决定将它写完本。 …… 这书本书整体世界架构还是很不错的,但说实话前期的剧情写的不是很好, 中期尽管好了很多,可结果发现世界观太大了,根本……根本难以驾驭~ 世界观太大,剧情内容太少导致的后果就是有些空洞,读起来有种“孤独感”。 中期时,我也试着开了一些补充人物鲜活...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