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她跑了。 场中就只有她一个人,没有中生死符。 那些中了生死符的家伙,自然不可能轻易放她离开,这就是所谓的人心。 她只能和自已站在同一战线,老老实实的,去完成自已的任务。 否则她就会变得和那些人一样。 更何况说。 像她这样的聪明人,根本就不需要林缺多说什么。 她自已心里,恐怕是比谁都清楚。 给林缺这样的人当奴婢,对她而言,明显就是利大于弊。 她完全没理由拒绝这样的事情。 至于名声,她都成人人喊杀的大魔头了,又怎么可能会在乎什么名声? 事实证明。 屠娇娇的办事能力,还是相当不错的。 短短几天的功夫。 ...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