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字已经在我脑海之中存在了太久了。 当我最后的一个标点符号敲出来的那一瞬间,似乎是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最后的一个标点,我迟迟的在那里停顿,甚至是难以敲打下去。 这本书,我写了两年,两年多了 一共写了六百八十多万字,这是我最长的一部书,其中的汗水,除了我自己,恐怕外人难以去了解。 从写到狼群的岂曰无衣,写到身上有一种颤抖的感觉,到叶梵天白发的悲伤,再次的到兄弟的那种幸运…… 一个个的角色,在脑海之中出现。 结局,这是我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我原本的设定,就是想要这样的一个结局。 圣人不仁,以万物为趋狗。 很多的时候,我们咒骂这天,咒骂这地,感觉不如意...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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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