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石路分成了两色。 颐阳城自从换下一批新官员,百姓安居乐业,城内商贩赚的盆满钵满,连带着马家村的人气都旺了许多。依靠野山吃饭的人越来越少,至于到蜗牛山深处的人,那就更少了。 居然会在这么个清明时节看见活人出现在这里,怪哉。 觅食的野兔稀奇地瞄了一眼身着蓑衣斗笠的女人和她身边半人高的孩子,抖抖尾巴尖上的一滴雨水,转身就要逃回到林间的地洞里。 不料那身材细瘦的女人行动极为利落,还不待野兔后蹄蹬地,一柄竹箭已越过迷蒙的雨雾,把兔子精准无误地钉在了背后的树干上。 “芦苇,快去把晌午的荤菜捡来看看。” 名叫芦苇的孩子有点跛脚,但轻功极为熟练,几个腾跃间便取了野兔回来,肩头雨滴不过四五点。 女人看了一眼兔...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