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努力地回忆着自已这么些年来地仇家,但是能够养出如此多的破茧境界地死侍宋千秋除了王朝想不出任何地势力。 但是王朝中人他所记的地就只有当初地世子,但是偌大地王朝,怎么可能为了一个世子殿下一个已经成为了废人地世子殿下来追杀自已,并且已经过了这么长地时间,按道理来说,若是王朝中人,早在当初事情发生的时候就已经出手了,怎么可能过如此长地时间。 这不合理,很不合理,但是宋千秋想不出其他人,所以为今能做的,就只剩下了前往王朝一探究竟,宋千秋当然知道,若是真的是王朝地人做的,那么这样的做法无异于自投罗网。 但,若不去的话,那么宋千秋甚至连寻仇都做不到。 宋千秋并不是什么良善的人,甚至可以说的上睚眦必报,并且一旦出手,那么必将是不死不休...
他是龙族龙子,却蜕变天赋失败,自巅峰跌落。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杀他证道。家族视他为耻辱,将他逐出,从族谱除名。绝境中,他苏醒前世记忆,华夏龙魂激活,化身地狱邪龙,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炼丹火,天劫火,三昧真火,地狱火等,都是他口中的食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