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个装作不认识,现在好了,事平息了,包包里也鼓了,他们又跟臭虫似的盯了上来,叫万拖鞋不要把他们当回事,还说只有万拖鞋才是他这辈子认识的人中,最好、最值得相信的一个。 听着怪凄凉,也怪肉麻的,“你爹那么牛的人物,咋还整得全家跟夹尾巴狗一样,摊上了啥事?跟我说说。”万拖鞋好长时间没听他讲故事了。 “怎么形容的?什么像夹着尾巴的狗?”小分头纠正完后把借鬼和上山“演戏出了意外“的事与万拖鞋讲了八九不离十,“你大人有大量,以后就别再提了吧?”他指的是把鬼弄丢了的那档子。 难得他这样老实,“行、过去的事就不提了。”万拖鞋玩着手机问道:“那我们的事你爹问过你没有?” 小分头尴尬的笑了笑:“老头子精着呢,我坦白了。” 万拖鞋警觉了起...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