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嚣已经吸引不了他的兴趣了。 其实我晓得,他只是不想呆在有欢颜的城市,会触景生情。他之所以选择放手,并非是因为多疼惜我,而是为了欢颜,他不想她那样为难。 和欢颜几经风雨,我终于给了她一个我认为的与众不同的婚礼,婚礼在桃花源举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策划都出自三叔的手笔。他说,只想用这种方式祝福我们。 婚礼上,他为我们拉了一首曲子,叫《追梦人》,特别的应景。我骑着马带着欢颜见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正面欢颜,跟我们说“曲终人散,祝我们白头偕老。” 从他嘴里讲出这句话实属不易,我不是他,但能感同身受。欢颜落泪了,特别的伤心,我明白她的百感交集,也看出来她的如释重负。 三叔是一个洒脱的人,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毫不犹豫选择了隐居。这可能...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