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就开始了在起点的扑街之路。作为一个纯新人来说,能写到50多万字的书并完本,其实也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不是这本书的成绩太差了(个位数的订阅实在是惨不忍睹),按照大纲其实我是可以很轻松的写到一百多万字的。 自从上架以后,我对后面的剧情已经有些不太满意了,这跟后期的写作时间变少了也是有些关系的。当然,每天发布后只有2个人订阅也是很影响我的心境的。 就我本人而言,最满意的还是从怪物攻城到去试炼地之间的这段剧情,大概就是从33章到121章之间吧。33章之前的章节因为我是新人缘故,缺乏经验,加上不知道读者的喜好,所以写的有些差强人意,这大概也是本书吸引不到读者的原因之一吧。 而后面的剧情因为缺乏了动力,导致写的很一般,很多时候都是为了凑齐数去写,其实这样写...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