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垃圾桶,上吐下泻。 其实我不喜欢喝酒,可是作为酒吧营销,陪客人喝酒便是我们的工作。 可那天,林思晗对我说:“不想喝就别喝了。” 她还告诉我:“要尽全力追逐自己的梦想,你总会遇见自己的伯乐。” “你总会闪闪发光站在舞台上。” 她的周身都好像渡了层光。 见过光的人,怎么会甘于生活在黑暗里了。 于是我发了疯般去查找她的资料。 我才知道,她才林思晗,是温氏集团的千金。 那样可望不σw。zλ。可及的存在,我需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有勇气站在她身边呢? 我想,我愿意的。 哪怕这条路上满是荆棘,我也愿意赤脚踏过,捧起自己的真心告诉她:“我喜欢你...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