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字已经在我脑海之中存在了太久了。 当我最后的一个标点符号敲出来的那一瞬间,似乎是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最后的一个标点,我迟迟的在那里停顿,甚至是难以敲打下去。 这本书,我写了两年,两年多了 一共写了六百八十多万字,这是我最长的一部书,其中的汗水,除了我自己,恐怕外人难以去了解。 从写到狼群的岂曰无衣,写到身上有一种颤抖的感觉,到叶梵天白发的悲伤,再次的到兄弟的那种幸运…… 一个个的角色,在脑海之中出现。 结局,这是我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我原本的设定,就是想要这样的一个结局。 圣人不仁,以万物为趋狗。 很多的时候,我们咒骂这天,咒骂这地,感觉不如意...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