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就连我自己事先也没有做什么准备。我背上一个包,打算出去走走。 这个包是我大学时买的。里面装着一大瓶水,几个路边买的面包以及以及几根火腿肠。最后还有一个像板砖一样大的两万五千毫安的充电宝。这就是我出门时带的所有东西。 我穿着一双篮球鞋站在门口,想了想,又折回去换了一双轻便一点的平底鞋。因为我接下来要走的不是平路。 换完平底鞋我回到阳台,在落地镜面前重新审视了一遍自己,然后出门。 没有方向。我的潜意识驱动我的双腿,哪里偏僻我就往哪里走。 我带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开始放空自己。我知道把音量调到最大是不对的,因为耳机里过大的声音会阻碍大脑接收外界的声音。而外界的声音往往包含着大量的信息,比如危险。所以在认识胖子之后的很长一段...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