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就连我自己事先也没有做什么准备。我背上一个包,打算出去走走。 这个包是我大学时买的。里面装着一大瓶水,几个路边买的面包以及以及几根火腿肠。最后还有一个像板砖一样大的两万五千毫安的充电宝。这就是我出门时带的所有东西。 我穿着一双篮球鞋站在门口,想了想,又折回去换了一双轻便一点的平底鞋。因为我接下来要走的不是平路。 换完平底鞋我回到阳台,在落地镜面前重新审视了一遍自己,然后出门。 没有方向。我的潜意识驱动我的双腿,哪里偏僻我就往哪里走。 我带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开始放空自己。我知道把音量调到最大是不对的,因为耳机里过大的声音会阻碍大脑接收外界的声音。而外界的声音往往包含着大量的信息,比如危险。所以在认识胖子之后的很长一段...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