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也僵硬了一下,看见这一幕,秦枫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一翻手,秦枫又朝着雾气之中甩出了数个闪光弹,随后闪光弹就不断的爆发,在强光的照耀之下,秦枫找到了那些隐藏的真正敌影,一时间,针尖枪弹就再次疯狂的撕裂着空气,朝那些骷髅小队的战士轰去。 如果是一般的枪弹的话,身穿战斗服装的这些新型骷髅小队战士,还真的一点都不害怕,他们身上的紧身战斗服,本来就能抵挡枪弹的攻击,不是大口径如巴特雷这种狙击枪的话,根本就无法真正伤害到他们。 但秦枫的高斯枪械却是不一样,以强大电能驱动,利用电磁原理轰出的针尖子弹,其撕裂穿透之力是极为强大的,甚至比来复枪专用的穿甲弹都要强大的多! 呲呲的连续枪声响起,那不断抓向秦枫的婉如巨蟒一样的手臂,也变的迟钝起来,终于在抓住...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