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错,以后可以借鉴。 我讪然。其实我不是一个爱拖稿的人。我几乎没有拖延症,说要今天完成的事儿,很少会拖到明天。这样很累,有时候我会给自己放个小假,不酷那么一会儿。 所以,在写到这本书的结尾的时候,明明只有几百个字就写完了,我硬是写了两个小时。 当时,窗外的雨一阵一阵的,时而寂寂,时而瓢泼。我背对着窗户,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就在想,我要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没有阴谋诡计,没有分别,没有误会,只有甜,像草莓一样,甜是甜,却不令人腻歪,就算腻歪,也不是令人讨厌的腻歪。 我不爱写太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没有完美的人,因为一个人总有点儿缺点。而喜欢一个人,就连他的小缺点也会觉得可爱。 整本书写...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