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 我中间写了一本百万字完本,也写了两个不满意的开头。 很多兄弟姐妹不理解,我明明已经写了一本还算小火的暗区小说,按理说,我应该继续再写一本暗区,承接上本书的热度才对。 其实没继续写暗区,有三个原因: 1,暗区热度下降,怕写了没人看。 但这并不是主要的,主要是下面两个原因: 2,没好的创意和思路。 大家应该在很多暗区同人文上面,看到过我这本小说的影子。 他们借鉴也好,模仿也好……不管怎么说,这都证明了咱写的的确不错。 我如果重写一遍,肯定会比当初更好,但也未必会好到哪里去。 没有更亮眼的创意和思路,我写起来自己也觉得没意思,冷饭再炒一遍,大家吃起来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