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自喻对念奴娇的了解比自知更甚的家伙,也没有办法从念奴娇完全没有任何变化的脸色上,看出一丝一毫的端倪出来。 “好吧,那咱们重新回到之前的那个话题,你要动手的话就快点,否则再拖下去,天就要亮了。”楚良说着还伸了个拦腰,顺便打了一个哈欠,从表面上看,他是完全没有将念奴娇要杀他的这件事放在心上。 也许是觉得自己被楚良给完全无视了,让念奴娇的心中不由升起了一丝怒意,娇哧一声:“那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着,直接从随身的空间行囊之中掏出了一把宝剑,握在手中。 同时,脚下轻点,竟然真的直接向着楚良刺了过去。 楚良看见念奴娇用的宝剑,赫然竟是由他亲自送给她的那柄淑女剑,嘴角不由泛起一抹自嘲笑意,这算不算作茧自缚? 念奴娇...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