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林凡前脚刚屠了夜叉族的矿场小分队,解救了陀族后人,后脚就在登天战场中碰到了这家伙。这,就叫冤家路窄!“林公子,你看起来似乎很意外嘛?”夜叉王子似笑非笑的看着林凡。“有吗?”林凡收起脸上的表情,不露出半点表情,“我只是听说,这夜叉的长相是出了名的丑陋,照理说,你身为夜叉王子,应该是丑中佼佼者才对啊。”“哦?”夜叉王子轻笑一声,反问道:“那林公子觉得,我当不当得起这丑中佼佼者呢?”“王子说笑了。”林凡这人嘴炮归嘴炮,还是要讲基本法的,丑就是丑,不丑就是不丑,“你长得虽然略逊我几筹,但也够英俊了,和丑肯定不沾边的。”“哈哈哈!”夜叉王子大笑三声,然后道:“夜叉族貌丑,本就是外人的刻板印象,我还要多谢林公子为我族正名了。”这话听起来,似乎没有半点恶意的样子。可林凡很清楚,对方定然已经知晓甘谷矿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