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我一直都不懂为啥每本都有很多人爱问打算写多少字,哪个作者打算的和实际能一致啊,我就没准过,问了有啥用←_←尤其一早就问什么时候完本的,草了我怎么知道,我连当天这章要写到几点都不知道) 话说现在身体真的不行了,每本书写到后期就又累又僵,心力交瘁好像脑浆都被射干了一样…… 必须去锻炼身体了,再下去就不是断更拖更的事了,怕是人都药丸。 虽然末期写得好像有点难,但这本书却是我写书以来写得最开心的一本书,内容舒心、背景舒心、人物舒心、相处舒心,很多部分写得非常轻松,挑刺的也非常少,精神状态真的舒适。以前最恶心的举报也没啥可以搞我的,于是从头到尾心情都很好。 尤其前半部,老婆经常会问我“你怎么一边写一边笑嘻嘻的”……想来大家应...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