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爱刀成痴,但是多为钱财所好。一柄好刀便是能够卖的好价钱。这怎么能够不心动呢。 再者说,目前店里拿的出手的名刀几乎没有。这让一家武器店,而且还是身为这家店的老板有什么值得炫耀的资本。 有了这把刀在手,即便是不宣扬,那也是有底气。何况这把刀并不会对自己这种平常人产生什么害处。 简直是有利无害嘛。 虽说自己对刀具知识了解很多。但是手上的这把“朝光”却是所知甚少,只是知道它的名字,材料。除此之外,其他的,像是包括它的来历和锻造方法等等就是一概不知了。 一本松想了想,觉得此刀既然是斯莫利老大带回来的,自然应该是知道的,不过,他既然这么问,想来也是所知不多。不如…… 虽说一本松很是畏惧眼前的百街老大斯莫利,但是对于刀的...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