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提着喷壶,给角落里的几盆蓝玫瑰浇水。 因为秦默淮喜欢蓝玫瑰,所以老宅也养了很多蓝玫瑰。 上位者的喜好总是会被放大,等到放大的不能再放大的时候,就会泛滥。 比如这几盆被遗忘在墙角的几盆蓝玫瑰。 长风一吹,白衬衫鼓动着少年清瘦柔韧的腰,几片洁白馥郁的茉莉花瓣打着旋儿,坠在秦屿白的肩膀。 清隽的眉眼,干净的气质,不知道会惊艳多少小姑娘的青春。 有人率先一步,拍掉了秦屿白肩膀上的花瓣。 秦朝琅:“你真的要去MIT读物理?” 秦屿白:“在MIT读两年,回国跟在张教授身边再学习三五年,然后去普林斯顿。” 他有自己的计划,清晰而坚定,谁都无法动摇半分,身上那股...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