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连载了十几万字,但这依旧无法让我抵消对于《天生就会跑》结局的种种不舍。 只是,故事终究还是有完结的时候。 首先,感谢所有看过这本书,订阅这本书,给这本书投票、打赏,因为不爽情节痛骂作者的诸多书友。 真的,非常谢谢你们! 不论鼓励或者批评,都是你们的支持! 写《天生就会跑》的原因其实在开书前已经和大家说过一次,这里还是再提一下,想写一个现实一些的故事。 写一个少年人的成长,通过竞技体育通过短跑去改变原有人生轨迹,获得成功的故事。 书里面主角是有原型的,不过,这个原型大概就止于高中校运会。 一个有些天赋的农家少年,曾经在学校校运会取得过不错的成绩,但最终因为现实的经济条件,放弃学业...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