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因为除了夏玫瑰还真是没有别的女员工敢穿走起路来如此清脆的高跟鞋。 夏玫瑰闪进门来,除了脚上的红色高跟鞋和唇上的猩红,整个人都裹在了黑色里。别人一身黑只会让人觉得修女般的肃穆,夏玫瑰却自有那个气场将黑色驾驭得服服帖帖。 “阿歧?”夏玫瑰将纤侬合度的身体倚靠在老板桌旁,冲着虚掩的门朝外一瞥,压低声音道,“你是从哪里找来那么个小屁孩?” 小屁孩? 陆歧一愣,从文件里抬起头来,正巧看到小渝正一本正经地坐在办公桌后头百无聊赖地和一只水笔过不去,将水笔在手上转得虎虎有声。 “玫瑰姐,我忘了告诉你了。这是我新聘请的司机兼保镖。” 夏玫瑰瞪大了眼睛,像是活见了鬼,挥一挥手:“阿歧,你别逗了。大同是你开的,你想安插个把闲人...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