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薄。 还记得上个月9号那天,我脑子里蹦出假眼这个点子,加上自己也很喜欢天庭上的那些神仙,哪怕他们不存在,我也想让他们活在书里,所以兴致勃勃的创作了这本《我在天庭放假眼》。 以前我是写第一人称屌丝文的,这次转型写第三人称,说不慌那是假的,也许很多细节,很多东西没有把握好,存在很大的瑕疵,但是仍旧感谢默默追书的各位。 每一张推荐票,每一颗金钻,每一分打赏,我都记在心里,这是我持续创作的极大动力。 如果发书至今都无人问津,那么这本书也许不会走到现在了,给予大家最热烈的敬意。 关于我的个人情况,我想大家应该没有兴趣,我也就不说那些有的没的了,回到书上,这本书的主线就是都市修仙,从凡人到古武者,到修炼者,再过度到坐地成仙。...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