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3日,我差点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前夫,罗军。 起因是,孩子在发烧住院。 我做好饭菜后,叫他和我一起去医院,他拒绝了,说约了朋友吃饭打麻将。 但凡打麻将,必定半夜回家,必定一身香水味。衬衫上有颓败的口红印,背上有指甲划过的痕迹。 每每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 「你烦不烦?逢场作戏而已!」 「别这么较真行不行?」 「你自己照照镜子,胖得像个猪,倒不倒胃口?」…… 我那天是新仇旧恨,从家到小区停车场,一路暴吼:「罗军,你TM不是人!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那一刻,我真想的是:把他撞死,我去坐牢! 双手在方向盘上紧了又紧,牙齿把嘴皮都咬破了,口腔里满是血腥...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