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大了,她就不是贯穿我童年的那个张牙舞爪的恶魔了。 我去看陶语珠的时候,她已经很躺平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继续追俞祈晚,她喝着奶茶,从裘千尺变成了哲学家。 「他喜欢你,你不必竞赛,你就是裁判。一下子判了两个人,我输了,他也输了。 「其实我早就见过你了,大二的时候,为了能遇见你,他去那个餐厅吃了很多次饭,我们都吃腻了,就他还乐此不疲。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他想吃的不是饭,是你。」 她也给我点了一杯奶茶,我咬着珍珠,告诉她:「我已经决定申请卡耐基梅隆大学的博士。」 陶语珠有些惊诧:「这就是传说中的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哪怕他以后跟别人在一起了你也不会后悔吗?」 「人生太长...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