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万大山,前方有蜿蜒的河流,而在河湾处则是一处平原。 “这里倒是适合建立基地,闯荡了这么多年,是应该停留下脚步建立自己的势力了。”凌肖终于决定停下来,因为此地已经接近混沌大陆的中部区域了。 同时,经历数百年后,凌氏一族已经有上千人被改造成混沌生灵了,其中达到半祖境界的就有十余人,巅峰大神境界的更有近百人。 不仅如此,经过数百年的培养,凌肖的一大群灵宠中,如今已经有三只突破成混沌祖兽,分别是闪电、行者与丫丫,其他的也都达到半祖兽极限,基本都拥有普通祖兽的战力。 也就是说,凌肖的身边已经拥有一股强悍的势力,所以他相信自己能够在此立足了,便召唤出所有灵宠、近百名凌氏族人。 “哎呀,老公你终于肯让我们出来了,这些年真是憋坏了。”...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