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信,是......我不该写这样一本书。 从开书初期的信心满满,到后来的如履薄冰,这个过程确实很煎熬。 因为长宁帝军已经写到了极致,是大宁帝国最为壮阔最为浩荡的极致。 冷子也是极致,他比丢丢儿要可爱不少,还有茶爷,比高大哥也要可爱不少。 你们是那么爱茶爷爱冷子,我也是啊,所以我不敢写的太过于类似。 这就给丢丢儿和高大哥上了枷锁,越是到后期,越是有这样的弊端,也就越艰难。 丢丢儿还好,毕竟在性格塑造上和傻冷子相似一些也能接受,可高希宁无法和茶爷塑造的一模一样。 在构想之处,高希宁的形象在我心中是一个杀伐果断且心思缜密,甚至有些阴狠冷酷的女人。 但这样一个女人写出来,实在是不讨喜吧,...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