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世间有一玉,名血玉,为一古老家族的镇族之宝,有着数千年的存在史。 不仅有着解百毒之功效,还能打开异世之门。 但其钥匙,则为其族人的心头之血。 以此血为药引,则可以将已死之人的灵魂带入异世,附身于异世某个刚离世的人儿身上,代他继续生存下去。 但是,做为代价。 便是取了心头血的那个族人,也会被一同带入那个异世。 从此两两相忘。 他会忘了自己是谁,来自哪里,为谁而生,为谁而灭,包括又是为何出现在那儿。 而那个受他帮助之人,也会将脑海里任何关于他的记忆抹除,便是连熟悉之感,也不会留下。 无论友情还是爱情,在她重生的那一刻起。 他们,谁也不会再记得谁。 ...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