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比太阳、比自由、比名誉、比毕生事业更重要。 言息眼睫轻颤,睁开眼来。 眼前的世界已然变化,明照衣正隔了扇玻璃落地窗,站在辽阔孤寂的宇宙面前。 远处,是正被衰老太阳吞噬淹没的恒星系。那些飘散的尘埃中,曾经有数十亿人的家园、数十亿的理想与事业、数十亿的爱与恨。 可是,毕竟连宇宙也不能永垂不朽。 永恒由我们定义。 永恒由我们创造。 “哥哥……” 言息从背后紧紧拥住明照衣。 明照衣适时握住他的手掌,十指深深紧扣,那么用力,确认着他的存在。侧脸却极其轻柔地贴近言息的脸颊,与他鼻尖相碰。 他们的身体连同灵魂都如此贴近,以至于明照衣轻而易举便说出了言息心中所想的那句...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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