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剧(当然现在也一样),住在离百老汇大道一个街区远的青年旅社里,睡在一个十二人间里,白天穿梭于纽约的各大博物馆,晚上便去百老汇看音乐剧,然后在散场后独自走过人群熙攘的时代广场。甚至到现在我仍旧记得当时在小雨的夜晚走过热闹的时代广场,穿越各色各样有故事的人群时那种自由又愉悦的心情。因为年轻,因为无所顾忌,因为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未来有无限的可能性,明天是我的,整个世界都是我的。 可惜我的假期有限,我仅在纽约待了四天,也仅仅看了非常有限的几场音乐剧,其中最喜欢的是Wicked,几乎每一首歌都觉得非常美丽,百老汇绚丽的舞台布景也让人非常感叹。在观看这场音乐剧的时候我因为长途旅行的疲惫,当天只有四个小时的睡眠,我原本以为或许我会在演出时打瞌睡,但现实是完全没有,我没有哪怕一分钟的心不在焉...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