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那时沉迷小说热血上头,啥都不懂,写作纯靠莽,什么大纲人物情节啥都不知道,就是想到啥写啥。 特别《仙道漫涂》这书,连书名都写错了,实在汗颜。 应该是路途的“途”才对。写到最后真的都要崩溃了,完全是水字数。就为了撑够一百万,后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 至于本书《诡地秘录》,其实是在写仙道漫涂前就开始写的,不过《仙道漫涂》先签约了。 本书是写到第十万字时申请了两次还是三次签约来着,也没想到最后会签约。 由于是第一次写小说,当时并不知道灵异题材第一人称门槛很高。因为盗墓笔记等灵异小说第一人称自己看的入迷,便用了第一人称。 写了之后才发现,非大神真不要触碰第一人称,实在太尬了。 还有...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