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给我的最大意见是:哥,你写长篇不行,写短篇还有那么一点靠谱。 这两天我也在反思,写长篇为何不行?因为我整个故事的框架就是一个一个的真实灵异事件,你要把这些灵异事件给串联起来,难度太大,任何一个大作家都驾驭不了这样的作品。蒲松林前辈够伟大了吧?他的《聊斋志异》也不就是一个一个单独的鬼故事吗,不要长篇大论,就实实在在的写点灵异事件和鬼故事,让大家不费脑,轻轻松松的看完不是去睡觉,这才是灵异恐怖小说的初衷。 反思过了,知道错在哪里了,那就得改。于是我将我手头上掌握的灵异事件和鬼故事大致的做了一些整理,大概还有730多篇吧,这个就有点意思了,每天写一个,那也可以写张二年多。思来想去,觉得这个主意靠谱。于是就准备这么操作。新的书名我也想好了,不再叫“见鬼”什么的,太俗...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