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年生完沈嘉骏之后,沈铭易一改常态,来公司上起了班,让她在家里休养了大半年。 后来再回公司上班,她的工作由总裁变成了副总。 不过,她也乐得清闲。 她手臂上搭着一件驼色的长宽外套,拿了自己的包,走出办公室之后,又发现自己忘了拿手机,又返回办公室。 真是一孕傻三年,说的一点都没错,可是三年明明都过了,为什么她的智商还没有回来? 如今沈嘉骏三岁半了,还有几个月就要过四岁生日了,仿佛这些年她的智商都长到了一个三岁半的孩子身上。 他们家沈嘉骏仿佛集合了她和沈铭易的优点,甚至,可以说是个翻版的沈铭易。 不都说男孩子像母亲,女孩子像父亲吗? 她怎么一点都没有看出来?当然她也不希望陆露像她爸那样...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