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想,半年多的辛苦付出。我的小说《二女双宠,农村小伙我爱谁》终于告一段落了。面对着八十多万字长篇小说,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千。 首先,我佩服自己对小说创作,无比执着的爱。 说实话,热爱小说创作,是我与生俱来的。她没有来自像本职工作那样,有方方面面的要求和必须完成的考核验收等约束;她也没有像吃饭穿衣那样,必须要符合身体需求,否则就会有伤害自己身心的危害。 说到底,就是小说创作,是自我的一种兴趣和爱好,如果没有自身对她的热爱,是不可能坚持这么长时间的写作的,而且热情四射的! 那些在创作上颇有建树,名噪一时的大家们,他们也在写作,可是,他们的写作是有报酬和收益的。他们是有利益在驱动着自己的写作。也许,他们会说,小说创作也是可以挣钱,也是可以作为...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