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神秘的颜色,恰如那个少年。 他甚至不知道许君从哪里来,第一次见他是在百鬼夜行上,博雅的金豆子砸到了他的同伴,那个少年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闯入他的视线。 比起少年本人,当时他更在意的是他腰间那把蕴含着强大妖力的武器。 那是把好刀,即使以木这种钝器为形,也能锋芒毕露,杀意森然,与佩戴他的人气场完全不合。 后来呢?是赛场上的那一次。也是这次让他觉得这个少年似乎……与他有着不解的渊源。 他在幻境中分明看到,那少年的心魔就是他本人。 看着自己在别人怀里死去,真的是一种很特殊的体验。那少年太过于悲伤,以至于根本没发现他看到了这一切,后来他也有意的隐瞒了。 从那时起,他便有意的留意到许君,他知道许君住在哪间神社...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