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时一个天气特别好的清晨。 我从二楼我的房间翻过阳台,跳到后院,跳下来之后,转头和趴在窝里的团子四目相对。 它显然还没睡醒,看向我的眼神里略带不满,他在怪我惊扰了它的好梦。 我快走两步,十分歉意的去揉了揉团子的脑袋,跟它道歉,噢,还跟它道别。 因为我要离开了,离开几个月?或者一年?我不是很确定回来的时间。 总是会是团子记忆里,离家最长的时间,所以我要和它道别。 只是我和团子都不知道,那一次竟是永别。 团子是我捡回家的。 也是在这样一个初冬的时节,我放学回家的路上,大雨滂沱。我只在夏天才见过这么的雨。所以很是稀奇,一直盯着车窗外面看。 在离家两公里的...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