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伙就不是人,没有一点人性。 有的只是任性。 方晓也不以为意,他早就习惯了了别人的“误解”,而且一大早就收获了不少“玉魂泪”,也算是值得高兴的事。 虽说此时他还用不到。 在幽林小筑住了两天,方晓就不耐烦了。 一只腿让他感觉行动非常不便,于是第三天夜里,方晓准备离开。 同行的还有被鬼气包裹着,满脸怒容的石青璇。 出了山谷,方晓向东而行,走到半夜,终于碰到个行人,也不管他是正是邪,是好是坏,当着石青璇的面,就将那人吸干,而后,他的腿,长出了半截。 石青璇看到方晓如此凶残,简直惊呆了。 直到方晓“吃干抹净”再次上路的时候,她才惊醒,难以置信的指着方晓道:“你竟然随意吃人!”...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