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她下班。 公司有同事亲眼看见元初一出公司门,便被人接走了,惹人侧目。 众人伸长了脖子盯着,纷纷揣测来接元初的人,极大可能是她的老公。 毕竟她无名指上的钻戒可是闪亮的很,看来是闷声干大事,一声不响便结了婚,也没个信儿。 只是众人没猜到的是,是元初的小老婆大人来接的她。 回到家后,晚间,顾兮煎了两份牛排,做了小份番茄味意面,再去厨房拿了红酒。 一顿烛光晚餐被顾兮做得十分精致,花足了心思,面对爱人时,她不愿敷衍,总带给对方最好的。 牛排七分熟,呈现出诱人的焦褐色,火候掌握得很精准,外焦里嫩的。 入口时,牛排嫩滑的不行,一口下去,嘴巴里都溢满汁水。 元初觉得顾兮简直天生...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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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