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怎么喜欢上这个小土妞的,但是当他动心的那一刻起,他便在自己的内心对自己狠狠地说了一句:公孙齐,你完了。 他曾经那样地对待宁晓彤,宁晓彤不杀了他,那是因为她还心中有真义。 他想起自己携着无数个女友在他们面前羞辱宁晓彤,内心简直懊悔不已。 如果上天重来一次,他一定早在十岁以前就拍死自己。 你说这个动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就是他发觉他喜欢惜澜吧。这种浅薄的喜欢当然不值得公孙齐为她保守自己的贞Cao,他这个人本身节Cao剩的就不是太多。他还是花花公子一样地度日,他对惜澜的喜欢说是喜欢,其实就是自己内心的一种最美好的幻想。他想象着一个女人可以集危险与美貌而并存。 后来,很久没有见过惜澜出现,他便将内心的这种情愫渐渐得放下,...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