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武器,明显是投降了,他马上命令传令官将这个消息告诉袁绍。 袁绍在后方的巢车上,听到这个消息,几乎要激动得掉下车来。 成功了。 一定是文丑攻破了南门,从城内进攻杀死了张角,城内的黄巾军都投降了。 这样一来,打进广宗,剿灭黄巾军的功劳就是我袁绍的了,回到朝廷,位列三公便不是梦了,袁家四世三公,加他这一代,那就是五世三公,天下还有哪个家族能够比拟? 见袁绍如此开心,袁尚问道:“爹,是我们赢了吗?” “傻儿子。”袁绍整了整衣冠,“穿戴整齐,你我悠然进城,我想文丑已经拿着张角的头颅,在城内等着我们了,儿子,到时候你想当中郎将还是骑都尉?” “都听爹的。”袁尚说道,“可在此之前,能不能杀了那个邢昭云,他...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