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赶紧太监,开始下一部。”他说。 我慎重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写下去,小说后来的发展也确实应和了最初的感觉,真的扑了。之所以坚持到现在,一是写小说应该有头有尾,尽量把事情说完,给读者一个完整故事,这是写手基本操守。再一个,一本扑街的小说,有时候得到的教训和经验,比成功的小说会更有价值。谁也不是常胜将军,无法保证每写一部小说都会成功,肯定有扑街的时候,这时候的扑街经验更是难能可贵。 一边写一边总结,再加上学习其他大神的文章,我陆陆续续总结了灵异小说写作的“二十二条军规”。这些军规总结到最后,就是一句话,应该讲故事,而不是在写小说。 我算是一个成功的写手吗,显然不算,只能算是刚刚进入门槛,还没有完全吃透商业化小说写作的精髓。这部勾魂儿就是适时出现一记警钟,...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